多人共同继承房产,其中一人的债务被法院查封整套房屋怎么办?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四名兄弟姐妹均等继承一套住宅,其中一名继承人在外背负大额个人债务,债权人起诉后申请法院查封整套共有房屋,其余三名无债务继承人担心自家份额被一并拍卖抵债。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仅能查封、处置负债继承人名下对应的那一份房屋份额,不能整体拍卖属于其他无辜共有人的产权部分。
其余三名无债务继承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提交继承文书证明自有份额,法院只能拍卖负债人 25% 的房屋产权份额;其余 75% 房屋权益不受债务查封、拍卖影响,也可以由其余继承人出钱买下负债人的份额,解除房屋查封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