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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已经赠与他人的财产,去世后还能作为遗产被分割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父母在世时,已经把名下部分房产、钱款赠与某一个子女,甚至完成了过户交付,老人过世后,其他继承人主张该赠与属于老人遗产,要求重新平均分配,该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生前已经完成合法赠与、财产权利已经实际转移交付的,财产所有权不再属于被继承人。

司法裁判统一规则:生前合法有效、已完成权属转移的赠与,不属于遗产范围,其他继承人无权要求分割;但若赠与存在恶意逃避债务、欺诈胁迫、损害其他继承人特留份等法定无效/可撤销情形,可另行起诉撤销后再进行遗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