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处置共有房产,超出个人份额部分有效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或家庭按份共有,老人私自订立遗嘱,直接约定整套房产全部由一人继承,未区分他人产权份额,该遗嘱是否全部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遗嘱人仅有权处分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不得处分他人财产。夫妻共同房产、家庭共有房产中,仅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份额,遗嘱可自由安排处置;对于配偶、其他共有人享有的房屋产权份额,被继承人无权通过遗嘱单方安排继承。
司法裁判统一规则:遗嘱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部分,内容直接无效,不影响个人自有份额部分的效力。个人份额按照遗嘱执行,他人份额依旧按照法定继承或共有规则处理,整体不会因部分无效导致整份遗嘱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