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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未办证,老人去世后怎么继承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老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只有拆迁安置协议、选房单,一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老人突然离世,子女能否继承该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如何办理继承、析产和后续办证?

拆迁安置房属于财产性权益,合法来源于拆迁安置补偿,不因未办证而丧失继承资格。依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权益均可依法继承。

未办证安置房继承流程:先由全体继承人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明确房屋归属、份额补偿;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法院依据拆迁协议、安置证明、亲属关系、死亡证明,直接确认各继承人继承份额与房屋权属。

后续具备办证条件时,继承人凭法院判决书、继承协议、安置材料,直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首次确权登记,无需先登记至已故老人名下。任何继承人不得单方独占安置房权益,未办证不影响法院析产、分割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