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继承父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子女婚内期间父母去世,依法继承取得房产,夫妻感情破裂面临离婚,另一方主张这套继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法律上能否得到支持?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有权依法分割。两种例外属于继承人个人财产:
一、父母生前订立有效遗嘱,明确房产仅由子女个人单独继承,与配偶无关,房产专属个人,离婚不参与分割;
二、婚内通过放弃继承、仅由单方亲属指定受赠、专属归个人的合法约定。
日常法定继承、无特别遗嘱指定的婚内继承房产,一律认定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对方有权平分份额,继承一方无权单独独占、私自转移、隐匿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