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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房产继承,如何确定继承人顺序与份额?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被继承人去世时未留下任何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名下房产该由谁继承?各继承人的份额该如何划分,这是最常见的法定继承纠纷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全体继承人可协商一致,不均等分配房产份额,签订书面继承分割协议,办理公证后即可办理过户;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确定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