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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家庭继承房产,兄弟姐妹争房闹翻脸,到底该怎么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很多多子女家庭,在父母在世时兄弟姐妹和睦相处、关系亲近。可一旦父母离世、留下房产遗产,原本和睦的一家人瞬间就会因为房子分割问题彻底反目。有人觉得自己长期赡养老人、理应多分份额;有人认为出嫁子女无权分得房产;还有人私自藏匿老人遗嘱、抢占房屋钥匙,互相指责、争执不休,亲情彻底破裂,遗产迟迟无法分割,房子长期搁置无法处置,所有人都深陷内耗之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遗产分割的份额也可以不均等自行约定。

简单说,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所有子女继承权完全平等,出嫁女儿、未婚子女、儿子,拥有一模一样的继承资格,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继承份额。确实长期贴身照料、付出更多赡养责任的子女,依法可以主张酌情多分;从未尽赡养义务、长期遗弃老人的继承人,会被依法少分甚至不分遗产。

在实务当中,多子女房产继承分割,优先推荐所有继承人和平协商、签订书面遗产分割协议,可以约定房子归一人所有,拿到房产的人按照市场评估价格,折价补偿其他兄弟姐妹对应份额钱款;所有人都不想持有房屋,也可以共同挂牌出售房产,售房款按照继承份额公平分配;矛盾分歧巨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任意一名继承人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分割诉讼,由法院依法公平判决分割,彻底解决家庭继承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