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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独居老宅子女争房产?谁照顾多房子就一定归谁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很多家里有老人留下老宅的家庭,都会陷入这样的困局:老人生前一直由某一位子女贴身赡养、出钱出力贴身照顾,其他子女常年不闻不问、极少探望;老人离世之后,从未尽过赡养义务的子女却突然现身,要求平均分割老宅房产,丝毫不对过往付出心怀感恩,反而理直气壮索要一半甚至更多份额。付出最多的一方心里极度委屈、愤愤不平,却不知道法律到底会不会偏向长期赡养的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坐享其成、百般阻挠过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也就是说,赡养付出多少,直接决定继承份额多少,绝对不是所有人无脑均分。长期贴身照料老人、承担全部医疗、养老、日常开销的赡养人,起诉时可以提交养老院缴费记录、就医单据、日常陪护凭证、邻居证言、居委会证明等证据,法院查证属实后,会依法为赡养方酌情大幅多分;反之,常年拒不赡养、遗弃老人的继承人,法院完全可以依法判决其少分、甚至不分遗产。

协商谈不拢、对方漫天要价不肯让步,直接放弃公证、走继承诉讼。法院会结合赡养付出、亲情过错、生前照料事实公平裁量,拿到生效判决后,无需其他子女签字到场,一人直接办理老宅全部过户确权,守住自己辛苦付出换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