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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赡养义务,还能分到老人的遗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有的子女常年对老人不管不问、从未出钱出力赡养、甚至遗弃虐待老人,全靠其他一位或几位子女独自照顾、养老送终。分割遗产时,不孝子女却依然跳出来要求平分家产,法律会纵容这种行为吗?

答案是:有赡养能力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长期尽心赡养老人的继承人,可以依法多分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简单来讲,核心判断三点:继承人有没有赡养能力、老人是否长期需要扶养、子女是否长期拒不履行赡养责任。同时如果存在严重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的行为,还有可能直接被依法剥夺全部继承权,彻底无权分得遗产。

实务中常见误区:只要是法定继承人,不管孝不孝顺,必须平均分。现实中赡养付出程度,是法院调整遗产分割比例、裁量多分少分的核心关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