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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得来的房子,一定要先过户才能处分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不少继承人有这样的疑问:父母已经过世,房子确定归我继承,我是不是立刻就拥有房屋产权?能不能直接对外出租、出售、抵押,一定要先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才行吗?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也就是被继承人去世那一刻),继承人就已经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不需要等过户登记,就已经是房屋的合法产权人。

但这里有一个关键权利区别:

虽然继承瞬间你就拥有房屋产权、可以正常占有使用、简单修缮房屋;但没有办理不动产继承过户登记之前,没法对外办理正式的房屋买卖、赠与、抵押、过户转让登记。简单来说:对内你已经是房主,对外没法合法交易流转。

另外,如果多名继承人共同继承房屋,没办理过户明确共有份额之前,单个继承人也不能私自单独出租、出售整套房屋,单独处分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不受法律保护。

提醒大家,继承房产尽早完成继承公证+不动产过户登记,把房产正式登记到继承人名下,才能完整、自由行使出租、出售、赠与等全部房屋权利,避免后续交易、流转遭遇重重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