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有养老保险、公积金、企业年金,如何办理继承支取?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职工退休老人去世后,名下往往还有未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单位补充企业年金、医保个人账户结余。很多家属不知道这笔钱能取、不知道怎么分,错过办理时效,后期无法补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个人养老账户、公积金、年金全部属于个人合法遗产,近亲属依法全额享有继承支取权利。
这类福利性遗产,办理流程简单、门槛低。准备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直接到社保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人事部门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打入继承人指定银行卡,然后全体内部再按法定继承份额自行平分即可。有遗嘱按遗嘱指定归属,无遗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单位无权截留、克扣、拖延发放。
提醒大家,老人刚去世就立刻集中一次性办理全部福利账户提取,不要拖延跨年,避免档案归档、材料补打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