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回迁房没有房产证,以后怎么办理继承过户?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很多老旧小区拆迁、城中村改造,家里分到多套拆迁安置房、回迁房,但是房子建好多年,一直没有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老人突然去世,手里只有拆迁协议、安置单据、交房手续,没有正式房产证。子女心里犯愁,这种无证回迁房能不能继承?以后能不能办证过户?会不会因为没有证,直接不能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不动产登记相关实施细则,自然人合法取得的安置房屋权益、拆迁补偿房屋期待利益,属于合法财产性遗产,依法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拆迁安置房哪怕暂时无证,拆迁协议、安置单、交房回执都是合法财产凭证,百分之百可以正常办理继承。第一步,全家人先办理拆迁权益继承公证或者继承诉讼,确认谁享有安置房权利。第二步,等到以后政府统一通知办证时,继承人直接凭继承文书、拆迁材料,直接登记办理自己名下不动产权证,全程合法合规,没有任何障碍。
在实际生活中,妥善保管好所有拆迁原件材料,千万不要丢失、不要随意交给他人代管,避免以后办证困难、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