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突然离世,婚内共有房产到底归谁?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现实生活中,很多中年夫妻共同打拼买房,房产登记在夫妻任意一方名下。一旦夫妻其中一方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突然离世,家里老人、孩子、配偶全部慌了神,不知道房子到底该归谁、谁有资格住、谁能继承、能不能直接过户。很多家庭直接把整套房子当成逝者遗产开始争抢,殊不知这种做法严重违法,极易引发后续连环官司。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步先析产,婚内房产无论写谁名字,法律上默认一人一半,在世配偶直接先拿走自己的一半产权,这部分永远不属于遗产,任何人无权争抢。第二步再继承,剩下的一半房产份额,才是真正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统一分配,包括在世配偶、子女、逝者父母,所有人权利平等、依法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老人直接要求独占房子、子女直接要求平分整套房产、配偶直接私自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全部属于违法操作。一旦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全部行为都会被撤销,还要承担诉讼成本、时间成本、亲情成本,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