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能单独处分全部共有房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夫妻婚后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后来一方去世了,在世的一方觉得房子就是自己的了,想把房子卖掉或者立遗嘱全部留给某个子女,这样做可以吗?答案是:不能,在世的一方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去世一方的份额属于遗产,需要按继承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该部分遗嘱无效。
简单来说,夫妻共有房产,双方各占一半份额。一方去世后,属于去世方的那一半份额会作为遗产,由在世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在世的一方即使登记在自己名下,也只能处分自己的那一半份额,不能直接卖掉整套房子,也不能立遗嘱把整套房子留给某一个子女,否则涉及处分他人遗产份额的部分会无效。
实务中常见的误区是:“房子是婚后买的,登记在我名下,老伴去世了就全是我的了”。很多人误以为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就自动获得全部产权,实际上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其他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后,在世的一方才能获得完整产权,再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