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遗产份额该如何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张某在父亲去世后,尚未办理遗产分割,自己就意外身亡,留下妻子和子女。张某的兄弟姐妹认为张某已经去世,不再享有父亲遗产的继承权,房产应由其他兄弟姐妹继承;而张某的妻子则认为,张某有权继承的份额应转由自己和子女继承,双方产生争议。
根据《民法典》第11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本案中,张某未放弃继承,其应继承的房产份额,转由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妻子、子女)继承,张某的兄弟姐妹无权主张该部分份额。
在实务中,转继承适用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情形,转继承的客体是继承人的遗产份额,而非继承权本身。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只要遗嘱中没有排除转继承的相关安排,就可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