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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中,孙子女能继承祖父母的全部房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王某的父亲先于王某的祖父母去世,祖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王某主张自己可以代位继承,取得房产的全部份额,而祖父母的其他子女则认为王某只能继承其父亲应得的部分,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案中,王某的父亲原本应继承的份额,由王某代位继承,但王某不能直接继承祖父母的全部房产,仅能继承其父亲应得的那部分份额,其他祖父母的子女仍有权继承属于自己的份额。法院最终判决王某代位继承其父亲应继承的房产份额,其余份额由祖父母的其他子女继承。

在实务中,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且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不能扩大继承范围。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但前提是被代位继承人具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