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有贷款没还清,继承人要继续还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父母去世后留下了尚未还清贷款的房产,继承人一边想继承房产,一边担心要背负剩余的房贷,甚至有人直接放弃继承,导致房产被银行处置。很多人对“继承房产与债务承担”的规则存在误解,以为继承房产就必须无条件还清所有贷款,也有人误以为“人死债消,房贷不用还了”。
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实务中,继承人如果选择继承房产,就需要在房产的价值范围内,继续偿还剩余的房贷;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就无需承担偿还房贷的义务,银行会通过处置房产优先受偿。继承人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清贷款,再办理继承过户,或与银行协商变更借款人,继续按月还款。
我们在此提醒两个常见误区:一是“继承了房产,就要替父母还全部房贷”,继承人仅需在继承的房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房产价值不足以覆盖剩余房贷,超出部分无需继承人偿还;二是“放弃继承就可以完全不管房贷了”,如果继承人是房贷的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即使放弃继承,仍需承担相应的还款或担保责任。
建议继承人先核算房产剩余贷款与房产价值,再决定是否继承房产;如需继承,可与银行协商变更还款方式或借款人,避免房产被银行拍卖。若发生纠纷,可向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