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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能直接继承全部夫妻共有房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不少夫妻一方去世后,在世的一方会认为“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老伴去世后,房子就全是我的了”,忽略了去世一方的父母、子女也有继承权,后续引发和老人、子女的房产继承纠纷。很多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规则”存在误解,以为共有房产直接归在世一方所有,却不知道要先析产再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实务中,夫妻一方去世后,需要先对房产进行析产:房产的一半份额属于在世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下的一半份额才是去世一方的遗产,再由去世一方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并非直接全部归在世配偶所有。

我们在此提醒两个常见误区:一是“配偶去世,共有房产就直接归我一个人了”,析产之后的遗产部分,需要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在世配偶只能分得自己的析产份额,再和其他继承人一起继承遗产部分;二是“子女成年后就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了”,子女无论是否成年,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不会因为成年就丧失继承权。

建议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订立婚内财产协议、共同遗嘱的方式,提前约定房产的继承归属;如果一方去世后,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房产的继承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向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