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中,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很多人认为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必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平均分割,实则不然,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核心取决于遗嘱是否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简单来说,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约定遗产仅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该遗产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遗嘱未明确指定,或按法定继承取得的遗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若夫妻双方对遗产归属有书面财产约定,按约定执行;若继承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遗产,但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可主张分割该遗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主张遗产为个人财产的一方,需留存好遗嘱、财产约定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