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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中,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当被继承人死亡时,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如何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据此可以得出,夫妻一方死亡后,房产并非全部作为遗产继承,而是应当先分出配偶的一半份额,剩余部分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可由继承人继承。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复杂多变的,例如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房产存在按揭贷款尚未还清,因此在分割时需要先确认房产的实际归属和剩余债务,再进行遗产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不得将家庭共同财产全部作为遗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