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处分房产,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被继承人采用打印遗嘱的形式处分房产,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否则无效。
法定形式要件,根据《民法典》第 1136 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无见证人、未逐页签名、未注明日期的,均属无效。遗嘱见证人不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内容上,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打印遗嘱形式或内容不合法的,法院会认定无效,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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