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一方可以反悔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生活中经常出现夫妻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情况。多数情况下做出这种选择是为了维护子女的利益。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一方原则上不得单方反悔。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将房屋赠与子女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互为条件。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一方不得单独撤销赠与。若一方拒不配合过户,子女或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协议,法院一般判决支持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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