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直接继承祖父母的房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孙子女、外孙子女由于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不能直接继承祖父母房产。根据《民法典》第 1127 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不能直接法定继承。
但在特殊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也可以由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根据《民法典》第 1129 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只有在子女先于祖父母死亡时,孙子女可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或祖父母订立遗嘱指定孙子女继承时,孙子女才可取得房屋。无法定情形直接主张继承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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