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放弃继承,另一方能否主张无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单方放弃继承,另一方通常无权主张无效;只有放弃行为导致继承人无法履行法定义务时,才可能被认定无效。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继承权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权利,是否放弃由继承人本人决定,不需要配偶同意。夫妻另一方并非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因此不能以侵害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
但如果放弃继承的行为,导致继承人无法履行对子女、父母的法定扶养、赡养义务,该放弃行为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以保护被扶养人的基本生存权益。这体现了《民法典》的公序良俗原则,说明《民法典》不是冰冷的法条,而是实实在在维护人民利益和社会和谐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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