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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的车位,与房产绑定,离婚时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夫妻婚后购买商品房及配套产权车位,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均主张房产及车位所有权。法院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车位作为房产附属设施,随房产一并归女方所有,女方按车位市场价值的50%向男方支付补偿款。

 

刘颖新律师评议】

  与房产配套的产权车位,属于房产附属物,分割时通常随房产归属确定,同时对车位价值单独补偿。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主物与从物的归属规则;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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