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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女方用婚前存款80万元全款购房,婚后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男方主张平均分割。法院判决: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综合出资来源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判决女方分得70%份额,男方分得30%份额。
【刘颖新律师评议】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转化为房产并登记双方名下,视为赠与,但分割时应优先考量原始出资贡献。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规则;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财产分割的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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