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能否多分父母遗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苏家父母育有两女,父亲去世后房屋产权登记为母亲与两女按份共有,母亲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由次女监护。母亲去世后,次女主张自己尽了全部赡养义务,要求多分遗产,长女起诉要求各半继承。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能否多分父母遗产?法院认定次女对母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适当多分,判决房屋归次女所有,次女支付长女相应折价款,其余遗产按比例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议】
法定继承中,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多分遗产,这是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本案中,次女长期照顾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母亲,付出更多精力与成本,多分遗产符合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实践中,赡养义务的认定需结合居住照料、经济供养等实际情况,继承人应留存相关证据。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也是继承遗产时多分的重要依据,建议多关注父母的生活与健康,留存照料记录、医疗支出凭证等,既尽孝道,也为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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