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独生子女的拆迁安置面积,离婚后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严与沈某3离婚后,其儿子沈某1与杨某结婚育有独生子女小沈,老严家房屋拆迁,安置人员包含沈某3、沈某1夫妇及小沈,沈某1曾出具协议放弃拆迁份额,后各方签订具结书分配房屋。现沈某1一家起诉要求按具结书分割四套安置房。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独生子女的拆迁安置面积,离婚后如何分割?法院认定具结书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独生子女安置面积按约定分配,判决四套房屋按具结书确定归属。

【刘颖新律师评议】

独生子女拆迁安置面积的分割,应尊重家庭成员的书面约定,沈某1的放弃协议因未完成产权登记可撤销,具结书作为后续约定优先适用。本案中,小沈作为独生子女的安置面积,通过具结书明确由其与家人按份共有,符合公平原则。实践中,独生子女家庭拆迁时,应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安置面积的归属,避免离婚后产生争议。独生子女家庭面临拆迁时,家庭成员应就安置面积分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份额,尤其是涉及离婚、再婚等情况的,更应细化约定,避免因口头承诺或单方放弃引发纠纷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