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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后子女翻建的房屋,父母能否要求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包与次子小包分家时约定,老院子归小包所有,小包后续出资翻建了房屋。后老包因家庭矛盾起诉,要求分割该房屋、返还抽水机并分割售驴款,小包主张房屋为其翻建,售驴款已用于老包治病。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分家后子女翻建的房屋,父母能否要求分割?法院认定房屋为小包分家后自行出资翻建,老包未出资出力,无权分割,判决小包返还抽水机的柴油机,驳回老包其他诉讼请求。

【刘颖新律师评议】

分家协议明确房屋归属后,子女后续出资翻建的,房屋产权归出资子女所有,父母未参与翻建的,无权主张分割。本案中,分家协议已将老院子划归小包,小包翻建后取得房屋完整权益,老包的主张缺乏依据。实践中,农村分家应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日后因翻建、拆迁等产生争议。 分家时应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房屋、宅基地等财产的归属,子女翻建分家所得房屋时,应留存出资凭证,父母若未参与出资出力,不得随意主张分割,维护分家协议的稳定性。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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