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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与其他家庭成员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能否凭协议确认房屋归属?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程夫妇去世后留下多处房产,四个子女协商一致,约定其中一处房产归小儿子程某所有,程某不再享有其他房产份额。因办理拆迁手续需要法院文书确认,程某诉至法院。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继承人与其他家庭成员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能否凭协议确认房屋归属?法院认定协议合法有效,未违反法律规定和他人利益,判决该房产归程某所有

【刘颖新律师评议】

家庭成员就遗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只要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四子女通过协议明确了房产归属,是对自身继承权的合法处分,法院予以支持符合意思自治原则。实践中,遗产分割协议能有效避免家庭矛盾,减少诉讼成本,但协议内容需明确具体,避免模糊表述引发后续争议。 遗产分割时,家庭成员应优先通过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份额等关键信息,必要时可办理公证,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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