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立遗嘱将房产给“继承人的配偶”,遗嘱是否有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立遗嘱将房产给“儿子的配偶”(儿媳),王某去世后,其子女主张遗嘱无效。法院判决:遗嘱真实合法,儿媳可继承房产。
【刘颖新律师评议】
被继承人可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儿媳属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有效。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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