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通过买卖合同取得房屋,去世后子女凭遗嘱能否要求开发商办理产权登记?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雷从他人处购买了一套由某公司开发的房屋,支付了房款并实际居住使用,但未办理产权登记。老雷去世后,留有遗嘱指定该房屋由儿子小雷继承,其他继承人均书面放弃继承。小雷找到开发商要求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以需法院判决为由拒绝,小雷诉至法院。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父亲通过买卖合同取得房屋,去世后子女凭遗嘱能否要求开发商办理产权登记?法院认定老雷系房屋合法所有权人,小雷通过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权利,判决开发商协助小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刘颖新律师评议】
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后,即享有要求开发商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该权利可依法继承。本案中,老雷已履行购房人的主要义务,小雷作为遗嘱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权利,开发商应配合办理产权登记。实践中,购房者应及时要求开发商办理产权登记,避免因自身原因拖延,继承人继承相关权利后,可通过诉讼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 购房者去世后,其继承人应及时主张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提供买卖合同、付款凭证、遗嘱等证据,维护自身合法的物权期待权。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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