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产应按遗嘱还是法定继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何与妻子老李某育有六个子女,两人立下遗嘱,指定房产由小女儿继承。小女儿去世后,老何和老李某相继去世,小女儿的养女小苏诉至法院,要求按遗嘱继承房产全部份额,其他子女辩称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应按法定继承。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产应按遗嘱还是法定继承?法院认定小女儿先于老李某去世,对应遗产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判决小苏继承相应份额,其他子女各继承相应份额。
【刘颖新律师评议】
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中对应部分失效,该部分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小女儿先于母亲老李某去世,老李某的遗产中对应部分无法按遗嘱执行,需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实践中,订立遗嘱时可考虑预留备用方案,避免因继承人先去世导致遗嘱部分失效。 订立遗嘱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情况,必要时可设置替补继承人,确保遗产能按自己的意愿分配,减少继承纠纷。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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