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能否多分遗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许与妻子老张育有两个儿子,两人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未留遗嘱。长子的儿子小许辩称自己及父亲对老两口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多分遗产,次子的女儿小徐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相应份额。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能否多分遗产?法院认定长子及小许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判决小徐享有房产40%份额,长子的妻子老王享有 42% 份额,小许享有18%份额。
【刘颖新律师评议】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本案中,小许及父亲对老两口的赡养义务多于其他继承人,法院判决多分遗产符合法律规定。实践中,主张多分遗产的继承人,需提供尽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据,如护理记录、医疗费支付凭证、证人证言等;其他继承人应尊重尽主要赡养义务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拒绝其多分遗产的合理要求。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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