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处分房产,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李某晚年患阿尔茨海默病,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期间立自书遗嘱房产归儿子,李某去世后女儿主张遗嘱无效。法院判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房产按法定继承由子女均分。

 

【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要求。立遗嘱时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论内容如何均属无效。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 民法典总则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方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