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因疫情无法回国,能否委托他人代为继承房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韩某子女在国外,因疫情无法回国办理房产继承,委托国内亲属代为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以无公证委托书为由拒绝。法院判决:经使领馆认证的委托书合法有效,亲属可代为办理,登记中心需配合。
【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涉外继承的委托效力。境外继承人委托他人继承,需委托书经国内使领馆认证,手续合法的,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继承事宜。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信息及权限;
2.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授权委托书需经认证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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