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情形下,继承人的继承人能否继承房屋遗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王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屋,其儿子小李在遗产分割前因车祸去世,小李有妻子小王和儿子小明。老王的女儿小张主张房屋由其一人继承,拒绝小王和小明转继承。小王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定,小李应继承的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小王和小明转继承,判决房屋由小张继承50%,小王和小明共同继承50%。
【刘颖新律师评议】
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即转继承。本案中小李在遗产分割前去世,其份额可依法转继承,小张的主张无法律依据。建议遗产分割时,关注继承人的生存状态,避免遗漏转继承人。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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