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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冲突,房产继承优先适用哪份?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赵某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村委会负责其生养死葬,赵某去世后房产归村委会;后赵某又立自书遗嘱,房产由侄子继承。赵某去世后,双方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法院判决: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房产归村委会所有。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效力顺位。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效力高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二者内容冲突时,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履行。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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