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房产为按揭房,继承人能否放弃继承以逃避还贷义务?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李某的房产仍在按揭中,尚欠银行贷款30万元,李某去世后,其儿子李甲主张放弃继承房产,拒绝偿还贷款。银行起诉要求李甲偿还贷款。法院判决:李甲放弃继承房产,无需承担还贷义务,银行有权对房产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放弃继承与债务承担的关系。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债权人的债权由遗产本身(房产)优先受偿。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二款: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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