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去世后,其债权人能否起诉继承人要求以房产抵债?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孙某生前欠债权人李某50万元,孙某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由儿子孙甲继承。李某起诉孙甲,要求以继承的房产抵债。法院判决:孙甲在继承房产价值范围内向李某偿还50万元债务。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规则。继承人继承遗产后,需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起诉继承人主张权利。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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