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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能否继承中国公民的境内房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吴某(中国籍)与外籍妻子玛丽结婚,吴某去世后,玛丽主张继承吴某在中国的房产,吴某的父母认为玛丽是外籍,无权继承。法院判决:玛丽作为合法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房产。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外籍配偶的继承权。外籍配偶的继承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与中国籍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权利。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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