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继承房产份额后,赠与协议能否单方反悔?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解某(化名)去世后,其子女解甲、解乙法定继承一套房产,各占50%份额,二人签订协议,解甲将自己的份额赠与解乙,后解甲反悔。解乙起诉要求履行协议,法院判决赠与协议合法有效,解甲应协助解乙办理过户。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继承后遗产份额的赠与。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对其享有的份额享有处分权,签订的赠与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继承人不得随意反悔,应按协议履行义务。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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