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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提供亲子鉴定,能否继承生父房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郑某(化名)去世后未留遗嘱,名下有一套房产。其婚生儿子郑大(化名)主张独自继承,郑某的非婚生女儿郑小(化名)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后,要求与郑大共同继承。法院判决房产由郑大与郑小各继承50%份额。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核心是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定继承权,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郑小的亲子关系已被证实,因此有权均等继承遗产。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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