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未留遗嘱,继子女与亲生子女能否均等继承遗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关与妻子老张育有四名子女,其中一名女儿去世后留有一子小冯。老关夫妇去世后,未留下遗嘱,名下有房产、存款及丧葬费等遗产。子女们因遗产分割产生争议,起诉要求依法分割。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继承人未留遗嘱,继子女与亲生子女能否均等继承遗产。法院认定被继承人未留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去世女儿的儿子小冯代位继承相应份额,各继承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多分或少分的情形,判决遗产由各继承人均等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议】
被继承人未留遗嘱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均等的继承权。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其继承权与其他继承人平等。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秉持公平、和睦的原则,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对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避免因遗产分割破坏亲属关系。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