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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已过户,受赠人自愿返还的,法院予以认可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李将房产赠与孙子小李,办理过户后,小李得知老李因无房居住只能租房,主动提出返还房产。老李担心小李反悔,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返还行为有效。法院经审理认为,受赠人自愿返还赠与房产,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达成的返还协议合法有效。最终判决房产恢复登记至老李名下。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的关键是受赠人自愿返还赠与财产的效力。房产过户后,若受赠人出于自愿返还房产,双方签订的返还协议受法律保护。实践中,返还协议应明确过户手续、税费承担等内容,避免二次纠纷。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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