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产分割时,一方要求实物分割,另一方要求折价补偿,如何裁决?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共有房产分割方式的裁决,首先需判断房屋是否具备实物分割条件。若房屋为独立成套住宅(如一套三居室),如果强行分割会损害房屋使用价值,法院通常不支持实物分割而是选择一方拿房一方拿钱。例如某案中,兄弟俩共有的一套两居室,长子要求将客厅与卧室隔断分割,法院认定该方案影响居住安全,驳回其实物分割请求。
其次,若房屋可分割(如商铺隔断为两间),且分割不减损价值,法院可能支持实物分割。如某案中,姐妹俩共有的临街商铺,中间有承重墙可自然分隔,法院判决按墙体划分产权,各自办理独立产权证。
最后,当实物分割不可行时,法院会倾向于折价补偿。此时需评估房屋市场价值,由取得房屋的一方按评估价补偿另一方。例如某案中,夫妻共有房产现值300万元,男方要求取得房屋,法院委托评估机构确定价值后,判决男方支付女方150万元补偿款,并承担全部评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