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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其死亡,析产份额如何计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代位继承份额的确定,首先需明确代位继承人的权利范围仅限于被继承子女应得的遗产份额。例如某案中,被继承人有三名子女,长子先亡且无配偶子女,其应继承的1/3房产份额因无法定代位继承人而回归遗产池,最终由在世次子和次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各继承1/2房产,而非错误地代位继承长子的1/3份额。

其次,审查代位继承人是否实际履行对被继承人的扶养义务,若其长期提供生活照料或经济支持,可主张适当多分。如某案中,被继承人晚年由孙子女每日送餐、陪同就医,而其他亲属未履行任何义务,法院判决孙子女代位继承的份额从1/6增至1/4。

最后,考量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生活紧密程度,共同居住或频繁互动的代位继承人可能获得更多倾斜。例如某案中,被继承人去世前五年与孙子女同住,代位继承人参与其生活决策并保管重要证件,法院认定其与被继承人情感联系紧密,维持多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