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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城市户籍子女能否继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一、典型案例:城市子女继承后翻建,被责令拆除

张某是城市户籍,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房屋后私自扩建,被村委会认定为违建并拆除。法律依据: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城市子女仅能继承房屋所有权,无权翻建或改建。

二、权属解析:“地随房走”的适用边界

1. 房屋所有权:城市子女可继承农村房屋,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地随房走”);

2. 使用权限制:

     不得翻建、改建房屋;

     房屋灭失(如倒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不得出租给非集体成员(部分地区允许短期租赁)。

三、操作建议:城市子女如何合规使用宅基地房屋?

1. 保持房屋原状:定期修缮但不得改变结构;

2. 与村集体协商:

     签订有偿使用协议,延长使用权;

     申请宅基地退出补偿(部分地区试点);

3. 流转限制:城市子女不得将宅基地房屋卖给非集体成员。

四、风险提示:这些行为可能导致使用权丧失

 房屋长期闲置导致倒塌;

 私自转让给非集体成员;

 未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部分地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