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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在别人手里看不到怎么办?法律教你“破局”四步走!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父亲生前立了遗嘱,但哥哥说遗嘱在他手里,死活不让我看。我作为法定继承人,连遗嘱内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类纠纷在继承案件中屡见不鲜。遗嘱作为被继承人处分财产的“终极指令”,若被他人控制甚至隐瞒,不仅侵害继承人权益,更可能引发家庭矛盾。本文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为继承人指明:遗嘱被他人掌控时,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主张知情权、确认遗嘱效力,并维护自身继承权。

首先,本案的法律核心依据是,继承人有权得知遗嘱的内容,他人无权干涉,这是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第1132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有权知晓被继承人是否立有遗嘱及遗嘱内容。这是法定继承人行使继承权的前提。其次,继承人隐瞒遗嘱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若持有人故意隐藏、销毁遗嘱,导致继承人损失,可能被法院少分或不分遗产(《民法典》第1125条)。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权,要回遗嘱呢,第一步,我们先进行友好协商,书面要求持有人限期出示遗嘱(保留邮件、短信等证据);明确告知“隐瞒遗嘱可能承担法律责任”;邀请家族长辈或居委会介入调解。第二步,若是公证遗嘱,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公证处直接查询,第三步:起诉“遗嘱知情权纠纷”,要求法院调取遗嘱,若是对方持续不配合,我们可以提起继承纠纷或遗嘱知情权纠纷,要求法院调取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