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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屋赠与子女未过户前析产,赠与是否有效?——以张氏家庭析产纠纷为例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基本案情

张氏家庭中,张父、张母拥有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产。2024年,张父、张母决定将该房产赠与儿子张某,双方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明确表示将房产无偿赠与张某,但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2025年,张父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此时,张母与张某的姐姐张女士就房产析产问题产生争议。张女士认为,房产尚未过户,赠与未完成,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应享有相应份额;而张某则主张,父母已签订赠与合同,赠与行为有效,自己应取得房产全部权利。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最终张女士将张某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在未办理过户前进行析产,赠与是否有效。张女士认为,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未过户则赠与未完成,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参与析产;张某则主张,赠与合同已成立并生效,自己作为受赠人应取得房产权利。

法律小知识:赠与合同的诺成性与物权变动的区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并生效,不以赠与物的交付或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因此,房屋赠与合同成立后,未办理过户手续前,赠与合同有效,但物权未发生变动,房屋所有权仍归赠与人所有。

法院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

1. 赠与合同的效力:张父、张母与张某签订的书面赠与合同,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2. 物权变动的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需办理过户登记。本案中,房产尚未过户,物权未发生变动,房屋所有权仍归张父、张母所有。

3. 法定继承的适用:张父去世未留下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张女士作为法定继承人,对张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4. 赠与与继承的冲突解决:虽然赠与合同有效,但物权未变动前,张父的遗产应纳入法定继承范围。张女士可继承张父在房产中的份额,张某则可根据赠与合同主张对张母份额的受赠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继承张父在房产中的50%份额;张母将其50%份额赠与张某的行为有效,但需办理过户手续后,张某才能取得该部分房产的所有权。

刘颖新律师建议

1. 及时办理过户:赠与合同成立后,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确保物权变动完成,避免因未过户引发纠纷。

2. 明确合同条款:在赠与合同中,可明确约定过户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保障双方权益。

3. 考虑公证或附加义务:若担心赠与被撤销,可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或在合同中附加受赠人的赡养义务等条款,增强合同的稳定性。

如果您还有更多问题,请拨打刘颖新律师的电话:13671295837进行咨询